2024-2025皇冠体育学院学生手册 
    
    2024年10月9日  
2024-2025皇冠体育学院学生手册

学术诚信政策和程序


学术诚信标准

皇冠体育学院是一个学术社区,所有成员都应遵守道德标准,无论是在他们的行为和他们对社区其他成员的责任行使. 学院希望学生理解并坚持诚实和学术诚信的基本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独立完成项目和作业(包括家庭作业), 学生从不把别人的想法或语言当作自己的.
  • 学生不得破坏或更改其他学生的作业或学院的教育资源和材料.
  • 学生在考试中既不给予也不接受帮助.
  • 学生不得将一门课程的完成作为另一门课程的原创作品,也不得故意无视课程的规章制度.
  • 在涉及数据收集的实验室或研究项目中, 学生准确报告观察到的数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或捏造数据

报告违反学术诚信政策的行为

当学院的学术诚信标准被违反时,违规行为应该报告.

当教师遇到一个可能的学术不诚实的例子,并希望确定是否已经违反了大学的标准, 教师可以咨询他们的系主任, 在得出结论之前,与同事或教务处讨论.

在尽可能的范围内, 当与主席协商时, 院长, 或者其他同事, 教师应保护所涉学生的匿名性,并应采取措施保护证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违反保密规定不能作为撤销案件的理由. 当教师认为违反了学术诚信标准时, 教师将就这个案例与学生进行磋商. 如果学生不在,教师可以将成绩作为IP保留,直到案件解决. 在得出学术欺诈已经发生的结论后,但在与学生协商之前, 辅导员应询问学生教务处是否有涉及该学生的学术不诚实行为.

如果学生承认他们对课程中的不诚实行为负责,并且学生主任报告说没有其他涉及该学生的学术不诚实行为, 教师应根据不诚实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处罚必须是针对特定课程的,比如作业不及格或课程不及格. 一旦分配,违规和处罚必须报告给学生主任.

如果教官认为第一次违规行为严重,个别课程的处罚是不够的, 教练可以指出特殊情况的存在(如.g. 这一行为危及了另一个学生的学业, 该行为是另一项违反学生守则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 所遵循的程序与第二次违反学术诚信政策(见下文)的程序相同。.

在收到导师的第一次学术不诚实报告和处罚后, 学生事务主任应致函该学生说明其违反规定的情况, 违反规定的证据, 总结惩罚. 如果学生希望对费用提出异议,必须在信函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院长. 如果学生对收费有异议,案件将提交给学术纪律委员会. (见下文.)

如果学生对不诚实的指控提出异议, 该案件将提交学术纪律委员会解决-确定学生是否有不诚实的行为和, 如果是这样的话, 罚款的决定. 在学术不诚实的一审中,委员会可以考虑的处罚仅限于影响发生不诚实行为的班级,除非教师声称特殊情况值得考虑更严重的处罚.

在需要召集聆讯小组的情况下, 学生事务主任应通知学院院长.

报告第二次或额外的学术不诚实行为

If, 在收到学术不诚实的报告后, 教务长发现被指控的学生之前违反了学院的学术诚信政策, 案件必须提交学术纪律委员会进行听证.

在任何情况下,当学术纪律委员会召开会议, 学生事务主任应准备一份书面的收费说明,并将其交给学生. 我们鼓励学生在与院长的初次会面和听证会期间有一名指导老师在场.

学生可以选择任何教员作为指导老师, 克莱蒙特学院的员工或学生团体,既不是律师,也不是学术纪律委员会或学生司法委员会的成员. 如果学生没有指导老师, 一个人可以从一个由接受过该角色培训的教职员工组成的顾问池中得到建议. 任何人不得在同一案件中同时担任顾问和证人.

学术失信听证会程序

Pre-Hearing程序

  1. 如果老师和学生之间没有解决问题, 如果涉及特殊情况, 或者它是否代表了第二次学术不诚实, 该案件将提交学术纪律委员会处理.
  2. 导师或学生教务长应通知学生,该案件已提交学术纪律委员会. 此外,讲师应向院长提供违规的书面说明.
  3. 学生教务长应准备一份全面的书面指控表,说明学生涉嫌违反学术诚信政策的部分,并概述不诚实的证据. 院长将与学生会面,介绍并讨论收费表. 所有指控必须在指称的违规行为发生后一年内提出.
  4. 在与学生初次见面之前, 学生事务处主任应告知学生其审前权利. 学生的权利包括:
  • 被提供了一个全面的,书面的记录.
  • 如果学生没有学生手册,则提供学生手册的副本.
  • 被告知学术诚信政策和学生在该政策下的权利在学生手册中有概述.
  • 被告知学生有权在与院长的会议和听证会上有一名指导老师在场.

学术纪律委员会由八名教员和七名学生组成.

  • 教职员工 由学术程序委员会及教员申诉委员会委员中选出. 无表决权的主席应为学术标准委员会主席. 主席必须是终身教职员工.
  • 学生成员 须包括学术事务专员, 学生事务委员会两名学生委员(由学生事务委员会委任)及司法委员会四名学生委员(由司法委员会主席及教务处委任). 教务长(或副教务长)应以当然身份出席董事会的所有听证会, 无投票权的成员.
  • 每个案件的听证小组应由学院主席组成,他只在平局的情况下投票, 新增三名教员, 以及由主席从学术纪律委员会全体成员中随机选出的三名学生委员.
  • 在向答辩人呈交控状表后,应尽快召集聆讯小组, 一般在60天内.

召开学术纪律委员会聆讯

  1. 董事会主席应召集听证会, 通知委员会成员, 被调查者, 发牢骚的人, 以及会面时间和地点的证人, 主持听证会. 如果主席不能出席会议, 教务长应指定董事会中一名终身教职人员担任听证小组主席.
  2. 答辩人可以向听证小组的一名教员和一名学生提出质疑, 不包括主席. 答辩人应在预定听证会至少48小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这些质疑. 主席将替换受到质疑的成员.
  3. 主席应召见导师和/或答辩人要求的个人以及其他教员, 工作人员, 以及皇冠体育学院的学生,他们可以向董事会提供相关信息.
  4. 主席可委任, 协助专家组, 一位来自相关学科的中立的教员专家,他不是皇冠体育学院的教员.
  5. 相关的记录, 展品, 及书面陈述可被接纳为证据,供聆讯小组根据主席的酌情决定考虑. 所有此类材料必须在听证会开始前72小时由主席批准. 答辩学生和指导员有权在听证会开始前至少48小时审查这些证据. 主席应排除不符合学院标准的证据. 证据应限于:
  • 与指控有关的事实.
  • 关于指控所依据的规则是否适用于案件事实的争论.
  • 可能影响所施加制裁的严重性的情况或态度.
  • 与违规行为相关的物理和/或电子证据(考试、论文、实验报告等).)
  • 作为判定违反学术诚信政策责任的依据的所有信息,应在答辩人在场的情况下作为证据.

 

学术纪律聆讯程序

  1. 主席主持听证会,并主持听证会,以确保公正地提出所有有关证据和证人. 听证开始时,主席应:
    • 描述进行聆讯的程序.
    • 宣读起诉书并提醒被告他们的权利.
    • 说明证据和证词的提交顺序.
    • 讨论适用于本案的判决标准, 确保所有小组成员理解学院在有争议的听证会上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和无罪推定的标准.
    • 表明所有决定必须完全基于在听证会上提供的信息.
  2. 听证小组成员不得在听证之外讨论案件. 同样的, 讲师陈述, 学生被调查者(年代), 和目击者, 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 是保密的,不得用于或引用于听证会以外的任何目的.
  3. 审理应当不公开进行. 适当出席所有听证会的人员有:学生答辩人, 提出投诉的教员, 这把椅子, 聆讯小组成员, 教务长(或副院长), 以及学生答辩人的指导老师.
  4. 学生答辩人的指导老师不得在听证会上发言,只能对学生答辩人讲话.
  5. 主席可授权通常未获授权出席聆讯的人士出席聆讯, 命令清空听证室, 或命令任何人离开. 出席小组成员的多数票可否决主席的决定.
  6. 在出示证人和其他有关资料期间,所有听证应当一次录音. 关于是否违反学术诚信政策或处罚的讨论不应被记录.
  7. 听证会的录音将保存在学生事务处. 如果案件被上诉, 学生, 提出投诉的教员, 学生指导老师, 这把椅子, 总统, 上诉聆讯主席及上诉委员会成员, 学生教务长可以听录音. 只有被点名的个人才有权听到皇冠体育学术纪律委员会听证会的录音.
  8. 录音是皇冠体育学院的财产. 被授权听录音的人必须在学生事务处或学生事务处安排的区域听录音. 任何人不得复制或者接收录音的副本. 该录音将在上诉结束后的一个日历年内保存.
  9. 随着听证会的开始, 主席将要求提出投诉的教师作出声明,并出示违反学术诚信政策的证据.
  10. 然后,被投诉学生将有机会进行开场陈述,并向提出投诉的教师提出问题.
  11. 小组成员, 小组主席, 院长或副院长, 提出投诉的教师和被投诉的学生有权质疑提出投诉的教师, 学生被告和所有证人.
  12. 证人应按主席决定的顺序一次一人出庭.
  13. 学生答辩人应有机会在听证会上作最后陈述.
  14. 聆讯小组可随时休庭, 根据主席的决定, 为收集补充资料或在听证或审议过程中提供休息.
  15. 学生答辩人或其指导老师可以在听证会期间的任何时间要求主席休会,以便指导老师向主席提问或咨询答辩人.
  16. 听证结束后, 评审小组和主席将进行闭门审议,以确定答辩人是否违反了学术诚信政策, 如果他们被发现违反了政策, 应该施加什么样的制裁啊. 这一阶段的诉讼不予记录. 所有的目击者, 指导员带着冲锋, 答辩学生和指导教师不得出席审议.
  17. 听证小组应首先考虑学生被告是否违反了政策的问题. 六个有投票权的成员中四个的多数票, (如果主席投票决定打破平局,则为7票中的4票), 是否需要专家组作出裁决. 如果在听证会上提供的信息提供了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那么专家组将发现该学生犯了违规行为.
  18. 答辩人以前的学术行为记录在答辩人是否违反政策的决定达成之前不得提供给专家组.
  19. 如果被投诉人被发现对违反政策负责, 然后,该小组应审查有关的先例并考虑制裁. 被申请人以前的学术行为记录应在评估制裁时予以考虑. 该记录将由学生事务办公室提供给听证小组. 六名有投票权的成员中有四名(如果主席投票打破平局,则为七名成员中的四名)的多数,小组才能作出制裁.
  20. 如果被投诉人被发现对违反政策不负责任, 所有与指控和听证有关的记录都应销毁, 除了考试, 论文, 或者其他学生要求归还的作业.
  21. 主席应通知答辩学生, 提出申诉的教员, 以及学生事务办公室的听证会结果. 主席应向副校长和教务长准备一份书面意见,总结专家组的调查结果和指定的制裁措施, 如果有任何, 并解释了这个决定的原因. 学生事务处应向申请人发出正式通知函.
  22. 如果被申请人被认定对违规行为不负责任, 他们有权选择不回到发生违规行为的班级. 学生可以在另一名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课程,在可比的时间框架内完成所有课程作业和考试. 或者,学生可以在不受处罚的情况下退课(退课不得记录在学生的成绩单上)。. 在备选方案中进行选择应由教务长或听证小组主席安排. 决议应以书面形式报学生事务处和学院院长办公室存档.
  23. 听证结束后,学生事务主任应将听证结果通知学院院长.
  24. 学生事务处应保持常设, 公开的判例档案,由指定收费的案件摘要组成, 事实, 案件处理和制裁, 如果有任何. 先例文件应在讨论制裁的听证会之前提交给学术纪律委员会.

制裁

  1. 当分配制裁时, 听证小组应考虑犯罪的严重程度, 先例, 被访者的态度, 申请人以前的学术行为记录, 以及犯罪发生的条件.
  2. 可能实施的制裁包括:
    1. 学术制裁:
      • 作业的低分
      • 在作业上损失学分
      • 作业不及格
      • 这门课得了F
      • 分配补充或额外的工作
    2. 其他制裁措施:
      • 被学院停学
      • 失去大学荣誉
      • 被学院开除

上诉

学生答辩人可就学术纪律委员会的决定向学院院长提出上诉. 这样的请求必须在提供正式制裁通知的信件之日起五天内提交给学生办公室主任.

在审查了这个案例之后, 学院院长可以支持董事会的决定, 或将决定退回董事会,并可包括有待董事会进一步考虑的意见或问题. 在进一步考虑院长的担忧之后, 委员会应重申或改变其决定. 在这一点上,董事会的决定是最终的.